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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3章 赶集[1/2页]
举办赶集的村子叫红河村,那边就是枫树比较多,一入秋,整个村子就陷入了一片红色之中。
相传以前,红河村还没人居住,是有逃难的人,来到这里,从远处看,发现河里一片血红,整个山都是红彤彤的。
逃难的人中领头的那个,就看了看其他地方,发现其他地方并不是这样,而且河水也是,就只有这一段才是这个红色。
就觉得这里肯定是有神灵保佑,而且这个地方还是一个宝地,就带头决定在这里住了下来。
并取名为红河村,并且世世代代都在这里居住了下来。
红河村距离桃花村有几十里地,常美华说只需要两个多小时。
当时沈贝贝觉得也不算远,就两个多小时,而且这个天走路也暖和。
就没有骑自行车,结果出门看到常美华都骑着自行车,就觉得自己被骗了,赶紧回去把自行车骑上。
后来她才发现,常美华说的两个多小时,还是骑车需要两个多小时。
瞬间脸就黑了,“嫂子,这骑自行车都要两个小时,走路那得多久呀?”
常美华不在意的回到,“可能也就三四个小时吧!也不是很远,我们出门早,到了可能也才刚刚开始,而且听说这次有不少肉,到时候都看看!”
“话说,嫂子,这么远的地方赶集,这消息你从哪儿听来的?”
“嗨,你不知道,我前几天不是去了镇上吗,我听到人家在说,我就凑过去听,唠着唠着就熟悉了,人家也就给我说了嘛!”
沈贝贝听了,也是服了,这人真是社交牛逼症呀!到哪儿都能跟人家唠嗑。
只能对她竖个大拇指,这是她根本学不来的技能。
人家那是天生的,不管认识不认识,都能唠嗑,称朋道友的。
骑得满头大汗,总算是到了红河村的村口,果然已经有些开始摆了起来,而且村里也有人在走动了。
“看来我们来的时间刚刚好,妹子,你看我们是分开去逛,还是一起逛?”
沈贝贝想了想,“嫂子,我们还是分开逛,不管买没买好,我们都下午三点在村口汇合,你看怎么样?”
“行!就按你说的办!”
常美华也巴不得两人分开,她知道沈贝贝最不喜欢往热闹的地方去,但是她又最喜欢热闹。
所以分开逛是最好的办法,果然,两人一分开,常美华就往最闹热的地方转,沈贝贝则往一些没人的安静角落走。
沈贝贝还从来没有逛过这种乡下的集市,虽然是乡下举办的,但是规模还不算小。
可以说比镇里的供销社的东西都还多,基本上供销社买不到的鸡鸭鱼肉,这里是全都有。
沈贝贝货比了三家,买了两只半大的鸭子,卖家看她一下买两只,就送了一个笼子给她。
这个笼子是卖家自己拿竹子手工编的,特别经用。
沈贝贝还看到有卖王八的,还有卖皮毛的反正应有尽有。
沈贝贝逛着逛着,就逛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。
发现了一个卖石头的,卖家是个中年男人,大胡子拉碴的,面前就摆了五六块石头,小的只有成年男人拳头大小。
最大的一块也才江皓吃饭的碗那么大,挺奇怪居然还有人卖石头。
沈贝贝对地上的石头挺好奇,就上前问了一下。
“老乡,你这是什么石头?”
男人抬了一下眼睛,深邃的眼睛看着沈贝贝,还把她吓了一跳。
“这个不是石头,要的话,就十块钱全部拿走!”
沈贝贝听他这么说,心里闪过一个可能,但是面上依然面不改色。
只是忍着对男人的害怕,上前一步,“我能看看这些石头吗?”
“可以!”
得到许可,沈贝贝就上手拿了一块,凑巧,拿的就是最小的那块。
拿在手里看了看,又对着光线看了看,因为石头很小,对着光线一看,就看到里面一闪而过的颜色。
她心里猜想瞬间就得到了认可,随后拿起其他几颗,一一看了起来。
男人看着她的动作,诧异了一瞬间,随即,胡子掩盖下的脸色又恢复了平静。
沈贝贝看了半天,从包里掏出十块钱,递给了男人。
“老乡,这些石头我要了,这是钱,你拿好!”
男人接过钱,把石头用一个篓子装上,递给了沈贝贝,然后看了她一眼,就离开了。
沈贝贝拿着石头如获至宝,要是她没有猜错,这些石头可能是原石。
就是不知道是翡翠原石还是和田玉的原石,但是不管是什么,她都捡着大便宜了。
把这些石头放进背篓里,又继续逛着。
她还看到有卖布鞋的,是一个老奶奶在卖,鞋底纳得厚实又软和。
沈贝贝非常喜欢这个布鞋,掏钱给家里人一人买了一双。
还给小西瓜买了一双虎头鞋,特别可爱。
沈贝贝还买了两匹老乡自己织的土布,她特别喜欢这种。
买了一些零零散散的,才开始去买肉。
不要肉票,但是价格就要贵不少,沈贝贝买了两个猪腿,还有两大块肉。
卖家看她买这么多,还把下水都送给她了。
可把沈贝贝高兴坏了,逛到后面,还看到有卖羊的。
第103章 赶集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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